一、領導小組成員
組長:姜學勤
成員:劉小燕 張莉 塗江波 湯慧珍 徐駱
秘書:張三霞 李甯
二、答辯分組、時間、地點安排





附件:要求
一、答辯資格審查
1.指導教師認真審核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論文(設計),給出審核意見并手工填寫指導教師評審意見表。評閱教師根據學生完成的情況,手工填寫評閱教師評語表并給出評閱成績。如發現學生論文還需要進行較大的修改,或完成度不高,直接取消學生本次答辯。
2.答辯組老師應在答辯前先對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進行檢查,如形式或内容有較大問題,論文仍然完成度不高,可一票否決本次答辯。
3.論文查重率不得高于30%。如高于30%,直接取消學生本次預答辯。答辯前,請提交紙質版本的查重報告。
4.取消預答辯資格、第一次預答辯不合格的學生,将在6月1日上午8點30-13點,進行答辯。再次取消答辯資格、答辯不合格的學生,将在8月29日下午2點-19點,進行答辯。三次答辯均不合格,不發放畢業證、學位證。延期至2025年5月再次申請參加答辯。
二.答辯要求
1.學生答辯采用PPT彙報,彙報與答辯總時間每人不少于15分鐘。
2.答辯結束後,各答辯小組應對學生的畢業設計成績予以讨論,确保成績的合理性。
三.成績評定
成績的評定采用結構評分的方法,由指導教師、評閱教師和答辯小組分别評分,以100分計,其中指導教師評分占25%,評閱人評分占25%,答辯小組評分占50%,綜合成績按優秀(90-100)、良好(80-89)、中等(70-79)、及格(60-69)和不及格(60以下)五級制計分。獲得“優秀”成績的學生人數,一般應控制在本專業畢業學生人數的20%以内。
四. 人員與時間控制
1.每個答辯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,且應都為專任教師,嚴禁非專業人員、在讀研究生參加或擔任秘書。
2.每小組安排半天答辯,學生人數應在15名以内;安排全天答辯,學生人數應在30名以内。